最後修改時間 2024-10-13
2021年02月21日,在61線快速道路上發生一起因為濃霧追撞的車禍,導致2人死亡、8人受傷。
開車遇到濃霧的保命6要點:
1.開啟霧燈、近燈、危險警示燈。
2.保持遙遠的安全距離。
3.減速慢行,勿驟然停車。
4.暫時離開高、快速公路。
5.勿將車輛暫停於車道上,以免後方來車追撞。
6.注意收聽警廣廣播、CMS資訊。
遇到濃霧能否暫停路肩?
開車遇到濃霧,能否暫停於路肩?
依據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
遇到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且能見度低時,時速應低於40公里或暫停於路肩,並顯示危險警示燈。
遇到濃霧的車禍情形
61快速道路內側車道發生車禍之後,事故車輛暫停在內側車道上(未採取事故後措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
後方車輛進入濃霧卻未減速,等到發現前面有事故時,緊急閃避至外側車道,但已經來不及了。
開車遇到濃霧保命6法則
1.開啟霧燈、近燈、危險警示燈。
2.保持遙遠的安全距離。
3.減速慢行,勿驟然停車。
4.暫時離開高、快速公路。
5.勿將車輛暫停於車道上,以免後方來車追撞。
6.注意收聽警廣廣播、CMS資訊。
1.開啟霧燈、近燈、危險警示燈
發現濃霧(霾害)之後,立即減速,並開啟下列燈光:
- 開啟近光燈,照射前方路況(不要開遠光燈)。
- 打開警示燈。
- 打開霧燈。
霧燈是什麼?霧燈為發散光源,但照度、穿透性卻很強,主要用來穿透濃霧使用。
2.保持安全距離
請保持良好的安全車距。
3.減速慢行,勿驟然停車
遇到濃霧時,請立即減速慢行,但不適驟然減速,否則後方車輛可能會不小心撞上。
4.暫時離開高、快速公路
當你覺得無法繼續行駛時,也可暫時離開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駛到平面暫且休息。
5.勿將車輛暫停於車道上
快速道路61線上內側車道發生事故,後車進入濃霧後未減速而造成二次車禍,
主要原因是前方事故車輛未在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ps:濃霧過大,放置故障標誌的距離必須拉大。)
問題:由於事故車輛在車道上暫停之行為,是否擔心車禍後不得擅自移動車輛的印象所導致呢?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但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所以,如果事故發生之後,無人受傷情況下,按照法規內容是須經過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再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確實,法條內有規定若未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可能會有罰則。其實,在員警處理眾多車禍中,現場車輛已經移動且未標繪車輛位置的情況下,大多的員警也不會開單。
如果像這樣61線的事故狀況,小編根本不會理會法條,人命要緊才是關鍵,縱使因為擅自移動車輛被開單也要先保住性命為優先。
切記,車輛在國道或是快速道路上暫停於車道上,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嚴重者可能導致失去性命。
6.注意收聽警廣廣播、CMS資訊
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時,開啟警察廣播電台(頻道查詢請按此),他們會隨時報導及時路況與發生車禍的地點,提醒附近的用路人更為警覺。
行車安全
行駛於大車附近有危險嗎?
由於事故地點在快速道路,一般來說,速限的數值越高,發生車禍的狀況也越嚴重。
在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盡量不要行駛在大型車輛的後方或是前方,以免遭到夾殺。
而且,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上有大型車輛,包含大貨車、連結車、全(半)拖車,其中還有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例如油罐車。
結論
●記得遇到霧氣(霾害)的處理方式。
●平時開起大燈的習慣,不論白天。
●安全距離加大,以便你有更多時間採取反應措施。
●事故發生時,切勿在車內等候,查看後視鏡後若無來車,應盡速下車,至「中央分隔島」內或是「路肩護欄外」。
●事故發生應就個人判斷現場狀況(事故位置、天氣、車流量、道路速限等等),盡速將車輛移至路肩(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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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野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