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修改時間 2024-10-08
依據台灣目前的法規,因酒駕者駕駛的車輛不同,而有不同的罰則,
以下針對【機車、汽車、GOGORO】、【微型電動二輪車、腳踏車】兩種類型之酒駕拒測罰則如下:
車輛種類 | 汽、機車 | 微型電動二輪車、腳踏車 |
拒測罰則 | 一、罰18萬 二、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三、吊銷駕照 四、吊扣車輛牌照2年 五、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 一、罰4800元 二、當場禁止駕駛 三、移置保管微型電動二輪車 |
汽機車的5個酒駕拒測罰則
汽機車酒駕拒測者罰則:
一、罰18萬
二、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三、吊銷駕照
四、吊扣車輛牌照2年
五、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再犯者】酒駕拒測處罰
10年內如有再犯,第二次的處罰依據上次的處罰金額再加上新台幣18萬元,以此類推。
假設第一次酒駕拒測罰18萬;第二次必須罰18+18=36萬;第三次罰36+18=54萬。
酒駕拒測罰則(微型電動二輪車、腳踏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腳踏車酒駕拒測罰則:
一、罰4800元
二、當場禁止駕駛
三、移置保管微型電動二輪車
雖然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酒後駕車的拒測處罰金額較低,但若不幸與他人發生車禍,可不是那麼簡單就能了事。
若經抽血檢測超標者,則必須移送法院,依照刑法-公共危險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拒測、拒檢要件
酒駕「拒測」和「拒檢」在法規上是同一種處罰:
(1).汽機車駕駛人駕車行經「路檢站」,不依警察指示停車接受稽查。
(2).承上,停車受檢但拒絕接受酒精測試。
(3).接受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4).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接受酒測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第(3)和第(4)種情況多半是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在酒測前,衝到超商飲用啤酒等酒精飲料,意圖破壞原體內之酒精濃度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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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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