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微型電動二輪車酒駕】罰則,酒測達0.25mg/l,致人重傷「關監獄」!

電動車酒駕

最後修改時間 2023-03-03

酒後騎乘電動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竟遭遭到警察上銬,並移送法院?

微型電動二輪車在沒有掛牌的情況下,為什麼酒後騎乘會被移送法院呢?本篇將解答您的疑惑。

電動車的定義


先說明電動車的定義,簡單來說,電動車分為「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兩者區分如下:

電動輔助自行車:

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25km/h以下,且車重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電動輔助自行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

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km/h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機車

電動輔助自行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最大差異就是,電動輔助自行車除了可以使用人力踩踏之外,也可以使用電力輔助來行走。

而微型電動二輪車就只能以「電力」來驅動,一般民眾將沒有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稱為「電動車」,本篇就以這個角度來看,故以下是以「微型電動二輪車酒駕」的角度來探討。

酒後騎乘電動車,酒測值多少以上會處罰?


以目前的法規來看,不論是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還是微型電動二輪車,在未發生事故的情況下,若酒測值達0.18mg/l以上,就會處罰

電動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酒駕【罰則依據】


由於電動輔助自行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在法規上屬於「慢車」,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0條,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
  一、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
  二、身心狀況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
  三、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

又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2款規定:駕駛汽車或慢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0.02mg,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綜上所述,若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其呼氣酒測值為0.18mg/l(含)就必須受罰;酒測值若是0.17mg/l以下,勸導不處罰。

微型電動二輪車【酒駕罰則】


究竟,騎乘電動車酒測值達0.18mg/l以上,要罰多少錢呢?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騎乘電動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酒測值達0.25mg/l以上者,則必須再移送刑法185-3公共危險罪

至於為什麼呢?因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所以在法律上適用刑法185-3條。

公共危險罪

依據刑法第185-3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以下罰金。

酒測值0.17mg/l以下勸導
0.18mg/l-0.24mg/l新台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0.25mg/l以上新台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移送刑法公共危險罪
慢車酒駕罰則

詳細法條請參閱全國法規資料庫

微型電動二輪車酒駕【拒測罰則】


拒測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且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

建議民眾酒後應找代駕或搭乘計程車,才是平安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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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誰也無法忍受酒駕者帶來的後果…造成傷亡、鉅額賠償、害人失去摯愛,這都是無法想像的,奉勸世人切勿有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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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isonpolice-野牛警察